发布时间:2017-11-06 本文出处: 返回上一级
一、定期听取医院院长工作报告,审议医院发展的方针、中长期规划、重大技术的引进、重大设备的购置、重大基建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等。
二、审议通过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根据主管部门部署,可以推荐和选举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