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黄忠旧址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无害化处理及转运处置,预算3万。
二、服务要求:
1、用专业的清掏设备将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清掏脱水,使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达到60%左右。
2、将第一次脱水后的污泥进行第二次干化处理,同时加入足量的污泥处理药剂,对脱水后污泥进行干化、消毒、除臭等无害化处理工作,以达到焚烧处置回收标准。
3、将脱水后的浮渣及处理后的污泥进行装袋、密封、标识并整齐堆放于医院指定暂存点。
4、供应商必须承诺与黄忠社区服务中心签订污泥无害化处理合同的同日,协助黄忠社区服务中心完成与第三方具有HW01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污泥处置合同,不再另行收费。
5、由供应商协调医废转运车将处理后的浮渣及污泥于2天内进行转运及焚烧处置,不再另行收费。
6、向院方出具合法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不再另行收费。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施工工艺及材料说明 |
1 | 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脱水、干化、消毒、除臭服务(按1000kg估算) | 1000 | 公斤 | 以处理后污泥干重计 |
2 | 污泥焚烧处置服务 (按1000kg估算) | 1000 | 公斤 | 1000kg(以处理后污泥干重计) |
3 | 医废转运服务 | 1 | 项 | 单次转运5000kg以内 |
三、商务要求:
1、提供与第三方处置单位针对本项目签订的合作协议原件。
2、供应商所合作的第三方处置公司须自身具备并提供如下资质复印件:①包含HW01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②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须具备污水处理及化粪池清掏资质。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
5、以实际清掏数量结算。
6、若需实地考察,费用自理。
7、至少提供类似服务业绩2个。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发票支付50%,服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凭证支付剩余部分。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含税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若你公司有意参与本次比价活动,并完全同意我院上述商务要求,请将比价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交到我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资料概不退回,请见谅),并对所提供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资料排列顺序
1、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金额(万元) |
2、商务要求应答或承诺
3、投标公司证照及简介
4、参加公司法人对代表人的委托书(法人参加的不需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响应表(偏离说明:响应、正偏、负偏)
序号 | 比价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响应 | 偏离说明 |
6、其他相关资料
六、成交原则:综合考虑价格、服务要求、单价、类似业绩等因素确定供应商。
七、评议结果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八、评议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