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核,我院被确定为“四川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及“四川省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急性期、稳定期、维持期)”,工伤职工在我院就诊,可享受工伤医疗及工伤康复的待遇。有效为您解决工作中受伤、救治的后顾之忧。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执行成都市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工伤保险服务相关协议,建立与工伤保险相适应的医疗救治、工伤康复等服务,努力为工伤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方便的医疗服务。
目前我院康复医学科、疼痛科已陆续收治了一批工伤患者,在医、护、技及患者共同努力下,每位患者的功能障碍均得到了显著改善,明显提高了生活质量和重返工作岗位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