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全面提升医疗品质和医疗服务,2023年4月11日,我院召开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集体谈话会。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平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冬柯及临床科室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刘平院长分科室通报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如果抓好各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科主任及护士长作为医疗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牢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扎扎实实履职尽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各类疾病诊疗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三是要加强职工思想教育,防范医疗风险,对医疗纠纷案例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在发言中,肝胆胃肠外科、心血管老年科等10余个科室纷纷表示,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对科室医疗质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