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朋友:
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文通知(成医保发〔2024〕5号),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24〕5号)要求,市管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总量控制、有升有降、支持基层、同城同价”原则进行价格调整。
此次调价共涉及122项,其中调减9项,主要为彩超等检查项目;调增113项,主要是综合医疗服务类、外科手术类等项目,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风险程度。(详见附件“调价明细表”)价格调整将于2024年5月1日开始执行,请广大患者朋友理解和配合,广泛宣传,共同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感谢您的关注。